前陣子情緒低落時,寫的盡是些悲傷的東西。
這是聽過五月天的「夜訪吸血鬼」後寫成的。


我張開眼睛,射入雙眼的,是穿越泛黃窗簾的陽光,照亮室內飄動的灰塵。
我又醒來了。
要開始我不幸的人生了。

我看著我的手腕,上面爬滿的蜈蚣,是我對這個世界的哭喊。
我翻身下床,走向位在廚房的冰箱。但我家只有5坪,不花我兩秒我就到目的地了,而且要在不踩到被亂扔在地上的報紙、保險套、公事包、財務報表、空酒瓶的狀況下到達,對我來說更是不算什麼。我已經是近而立之年的男人了,只能租大學生住的小套房,這是否為另一種悲哀?
我從冰箱中拿出紙盒裝牛奶與一塊小餐包。昨天跟樓下超商的店長好說歹說才要到的珍貴食品,雖然今天的早餐,對超商來說只是過期的報廢品,但和以前只能以廉價沖泡飲品或泡麵當早餐,或根本連泡麵也沒得吃的時候比較,已經是五星級了。
但我不會感謝上帝,因為這個世界沒有上帝。
就穿最高級的西裝吧,不然夜店裡的正妹不會看上我。更何況今晚是Ladies’ night,各地的夜店將會是各路夜店咖群聚的把妹戰場,一定不能在衣著上輸人。

我進入全世界最高的大廈,搭上電梯,前往我工作的會計事務所。
公司裡的冷氣根本沒用,簡直比外面還悶熱。我的書桌上只有電腦、資料跟報表,沒有開運小物或公仔。
結束上午的工作後,我從抽屜裡拿出在量販店買的泡麵和在十元商店買的碗,走向茶水間;途中我聞到附近傳來濃烈的油炸味,那個姓陳的,每天都吃雞排這種昂貴又沒營養的垃圾食物。
我瞥向擺放免費沖泡食品的架子,今天換成奶茶了。我在心裡盤算要如何走私四、五包回家。在我開調味包時,那個姓陳的會計師走進茶水間。
「我說,你怎麼又在吃泡麵?我看你從上禮拜到現在,午晚餐都吃泡麵耶。」他用他所能使用得最好的嘲諷語氣說。
我不想答腔,只是將碗放在出水口下,壓下熱水開關。
「你該不會連早餐都吃泡麵吧?」
碗中飄出濃厚的水蒸氣,我幾乎可以看到魔鬼隨著蒸氣冉冉上升。
「你好歹也該吃點肉吧?你看看你,長這麼高──挺胸!」他突然用力拍我凸起的背,顯然是在回味當兵時的滋味,有如「只剩一張嘴」的老頭子。我只好虛應地拱起背脊。「這個高,卻瘦成這個樣子,很難看你知道嗎?你該不會要說你買不起便當吧?」
我才不想把錢浪費在解決三餐上。我蓋上碗蓋,一句話也沒說。
「要不然,你有女朋友嗎?」他換上一個比嘲笑還糟糕的奸笑。
我搖搖頭,眼睛依然不肯正視他。我看著充滿水痕的飲水機表面映出他的倒影:他說話時,總是不斷暴露牙齦,像是隻醜陋的野獸。再加上他說話時慣有的嘶聲,就更像隻發情的貓。但我自己也好不到哪裡去:臉頰瘦削,雙眼圓凸,再加上眼底的黑眼圈,簡直比流浪漢還憔悴。
「你也老大不小了,也該討個老婆吧?不然誰要弄飯給你吃?」他的嘴巴大大咧開,宛如面對美味的獵物。「相信我,談戀愛比買名牌服飾重要多啦。看你每天都穿那麼貴的衣服,卻沒有女朋友,這一定和吃泡麵有關吧?」
那傢伙臨走前,用嘲諷或不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。我默默地將碗端到休息室。因為公司規定不准在辦公桌上吃東西,我只好不情願地遵守。
我坐定時,聽到主播正在播報昨天的新聞。
「台北市再次發生駭人聽聞的年輕女性凶殺案。死者是年約26歲的女上班族,陳屍於敦化北路的巷子中。因該處鄰近附近知名夜店,死者可能是夜店常客。據法醫相驗,死因是失血過多,只有頸部有受到銳利物品刺傷的痕跡。警方正在逐一清查死者的關係,同時警告女性勿單獨前往酒店、夜店等場所。」
「天啊,好恐怖喔!」據說很討厭我的醜女──李八婆說。
「對啊,我都不敢去夜店了!」另一個八婆王小姐說。
「你可以帶妳男朋友去啊,不然大家一起去嘛。」在八婆團體中最不像八婆的吳小姐,總是能提出具體的建議。
王小姐突然掛上一副曖昧的微笑。
「唉呦,妳一定沒去過夜店吧?」她的語氣裡充滿揶揄。「上夜店就是要穿得漂漂亮亮地,等帥哥拉你去開房間啊!」
我用眼角餘光偷瞄她們,充滿歡笑的八婆團體。
正巧,我們男人也是去夜店找像你這麼愚蠢的女人呢。
但我可不像一般的男人,只會跟女人開房間而已。

直接帶公事包去吧,這個包包好歹也是名牌呢。
我走進離公司最近的夜店。
開始狩獵吧。
我踏進舞池,那群充滿歡樂的男女,不停扭腰擺臀,做著根本稱不上是跳舞的動作,比較像性交吧。而我等一下要做的,是比性交更神聖的事。
我看到一個女孩,雖然在舞池中極力作出撩人的動作,卻沒有人想與他說話。她落單了。
我舔舔嘴唇,立刻展開攻勢。
我湊近她的身邊,極力扭腰,同時雙手在她身上游移,挑逗她未被衣服覆蓋的肌膚。
她的喉間流出滿足的低鳴,我的挑逗功夫總是能使女人服服貼貼。
我伸出右手,做出邀請的動作。她也伸出右手,牽起我的手。我帶她去吧檯。
「血腥瑪麗。」我坐定後,直接和酒保說。
「馬丁尼。」她冷淡地說。她的表情好像有點無聊。
我仔細看她的臉。她的眼睛是漂亮的淡褐色,如果我與她四目相交,可能會被她深邃的雙眼蠱惑。她是很漂亮的女孩,可惜臉上的妝之濃艷,已到了粗俗的標準。
「怎麼稱呼?」她搶在我發言前問了。
「我叫阿緯。」我回答。
「叫我莎莎。妳家住哪?」
「我老家在桃園,我在台北工作。」
「喔,看你身上的行頭,再看看你剛剛的表現,行家喔?」她輕聎地說。
「你不也一樣嗎?」我輕輕挑眉,語氣中充滿了不屑。我用的只是最簡單的招數,妳以為這叫專業?看來這傢伙沒見過世面。
「哼,我只是沒反抗而已。」她別過頭。
我們的調酒送來了。她的高腳杯中泛出晶亮的光,有如一杯眼淚。而我的血腥瑪麗,鮮紅得看不見酒杯的另一邊。
「你剛才的動作,不就說明了你要我?」她犀利地問,有如立委在質詢可憐的首長。
「我是要你,」我可不能成為佔下風的首長,必須要展現我的氣勢。「所以喝完這杯酒之後,就走吧?」
她冷笑一聲。「那,何不聊聊?這酒這麼貴,不適合用灌的吧?」他漫不經心地撫觸酒杯中的櫻桃梗。「你,為什麼要來這裡?」
她的問題令我差點笑出聲音。
「來這裡應該做什麼?」我的笑聲有如狗吠,「喝酒、聊天、跳舞?我可不會花好幾百元來這裡做這種到哪裡都能做的事。那我倒想知道,妳來這裡是為了什麼?」
我以為她會對我說調情的話,但出乎我預料的,她低下頭,盯著桌上的木紋。「我不知道,可能是因為,我想證明一件事,可能是因為……因為我跟他分手了。」
橫亙在我們中間的空氣,瞬間凝固了。背後的喧囂不絕於耳,彷彿兩個世界。
「我提的。」她的音量極小,彷彿在和他面前的透明人對話。
「你主動向他提分手,」我喃喃自語,「你現在後悔了。是這樣嗎?」
「對,我後悔了。」她平靜地說。
雖然我心想這一定是某個女性劈腿還劈三個的爛梗,我還是想聽聽內容。如果我現在就叫他住口,我就不能把她帶走了。我旁邊的男女正在熱吻,兩人的雙手激烈地撫摸對方每一吋肌膚。要在小心他們的口水噴到我身上的時候,專心聽她說故事,還挺難的。
塗滿閃亮唇蜜的豐滿雙唇,隨著她沉下臉色,頓時失去光澤。
「我第一天認識他時,覺得他長得好像山下智久。那是我最喜歡的類型。每一次我看到他,都覺得他跟太陽一樣。我跟他交往三年多了,唸書、看電影、看夜景、互送貴重禮物、吵架、冷戰……我們什麼都試過。」
她的眼神露出幸福的光采,我想他一定是正在看著只有她看的到的前男友。
「有一次,我們吵架了,結果吵完以後,他就坐在我的租屋外面,想向我道歉,但我不肯,他就一直坐在外面,直到他坐了四個小時以後,我才放他進來。我讓他睡我床上,過沒多久,他就說他為什麼喜歡我,還有我們去過的地方……之後,他在床上得到我的吻,也佔有了我的身體。
我和她交往一個禮拜就做了,同居的時候幾乎天天做。我們每天都膩在一起,不管到哪裡都要接吻,四下無人就脫褲子,以為這樣就是愛的表現……我以為我們是真心相愛的……」
她用眼角餘光看看周圍的人。每個人都在高聲談笑,或說著我們聽不到的情話,沒有人在意我們,就連酒保也在忙著調酒,分身乏術。
「但是,時間久了以後,我卻漸漸地,感到無聊……我覺得外面的世界,比我們的世界還有趣。我漸漸喜歡上出去玩,不管是姐妹淘還是別的男人,我對我們的親密感到厭煩……縱然我知道他一直在取悅我,但即使他送我五萬元的名牌包,或讓我連續高潮五次,我還是無法重新愛上他。
這時,那個人出現了。我們是在網路的聚會認識的,那時明明有那麼多型男,我卻只注意她一個。我在『她』身上找到初戀的溫度,雖然她是女人,我還是無可救藥地愛上她。我沒有在第一時間通知他,我的初戀。」
她微微一笑。一般人微笑,是帶有喜悅的,這個微笑卻是無限的悲哀。
「從第一次單獨見面後,我發現我才是真心愛她,比男人更愛。她是真的了解我……女人總是比男人更了解女人,不是嗎?比如說,我的初戀男友會在經期來時跟我做,就算我說過我不想做,他還是一直頂我。女友就不會,而且什麼事都會讓我,每天都很關心我。她做到了很多男人做不到的事……就算她是女人也無所謂,因為我是真心愛她的。
當然,就算我們都是女人,還是有人注意到,我們的關係已經超越姐妹淘了,但我並沒有否認,因為我真的愛她。有關我們的流言也早已傳進他的耳中。他當然很生氣,他一直問我為什麼我要喜歡女人,一直問我他哪裡不好,是不是不夠有錢、不夠man、不夠帥……但我只是一直哭,一直哭,結果他打我巴掌了。他從來不打我的。因為這巴掌,我終於找到分手的理由,我終於可以在姐妹淘面前泣訴他的不是,於是我轉身逃走,逃出我們一直細心呵護的兩人世界。好險他很快就休學了,我不用怕在學校遇到他。」
「但你不是和她在一起了嗎?」換我問犀利的問題了。
她冷笑一聲。
「那個女人已經訂婚了。對象可是才25歲就年收入千萬的優秀實業家呢。學歷高、收入高、身高也高……一個女人能給她什麼呢,不是嗎?最後一次約會……就是今天下午,她直接給我一張喜帖,」她的手伸向手提袋,抽出一個紅色信封,「他想用這個,讓我知難而退。好吧!他成功了,我永遠是第三者……,而我,只是她的玩具而已……」
她的雙眼變得有如鑽石般,閃閃發光,幽微的燈光,在他眼中折射出和馬丁尼一樣的光芒。我遞出一條手帕。我從來沒想到會在這裡用到手帕,這條手帕是在暢貨中心買到的特價品。
「謝謝。」她用我的手帕輕輕擦拭眼淚。在這同時,我的手不安分地摟上她的肩膀。
說真的,我有聽說過朋友的前女友提分手的原因,是因為前女友不愛男人。但是,這則故事由女方說出,震撼力破表。
「你要我給你什麼?安慰你嗎?」我是真心這麼問的,因為我第一次在夜店聽人訴苦,聽到這樣的故事更是史無前例。
「我到底愛男人還是女人?」她用細如耳語的聲音說。她的手有如蟒蛇,纏繞我的身體。我順勢靠上她的唇。「告訴我,我到底愛男人還是女人?」
「你愛誰都沒關係,我愛妳,莎莎……我愛妳……」這三個對感情升溫極其重要的字眼,在熱吻時含混不清。
過了恍如隔世的十分鐘後,她用力抓住我的雙頰。她的下巴,輕微但明顯地,點點門口。
我輕輕點頭。

我沒有車,因為我沒有錢買。還好他有車,省著我麻煩。她主動提議要到她家,這也很值得慶幸:我家那個樣子不太適合被女人看見吧?
她載我到她住的公寓,似乎有意主導一切。佔有愈強烈的可怕女人。
她的住處是一棟有兩房一廳的簡單公寓。客廳大概和我家一樣大,有普通卻不失典雅的沙發,茶几上的報紙、雜誌、衛生紙盒擺放得相當整齊。但我可不是來參觀她的家的。我從後方環抱住她的腰,她發出愉快的笑聲。我熟練地解下她身上的衣著,包含內衣與熱褲。
「去床上,床上……」她含糊地說。原來她不喜歡在客廳啊?她不是會跟前男友打野戰嗎?不過現在可不是我質疑的時候,我可以聞到她身上除了名牌香水味外,還冒出驚人的賀爾蒙氣味。
我們幾乎是緊貼著身體倒向她素淨的床單。我的舌頭舔舐她的臉,宛如一隻忠犬。她毫不客氣地發出刺耳的呻吟,顯然她完全深入其中了。我的雙唇一點一點地,移向他的玉頸。

我站起身,用手帕擦乾嘴上的血污,並筆直走向房門,丟下床單上的血跡,和兩眼空洞無神的莎莎。
脖子上有兩個獸齒大小的圓孔。
這幾個月都沒吃一頓好的,今天終於能得到營養的鮮血。雖然甜美,但我卻索然無味。
從我有意識到現在,這個人應該是第九百個不幸的獵物。
這幾百年來,我一直在世界各個角落躲躲藏藏。我喜歡這樣?不,我痛恨這一切。我也想和普通人一樣,快樂地長大、交朋友、談戀愛、結婚生子、然後死去。
我不斷祈求上帝結束我的生命,祂卻連如此卑微的願望都不幫我達成。祂很清楚,不論是割腕、從三十樓跳下、或被捷運車廂輾過,我都不會死。
所以這世上沒有上帝,否則祂不會如此殘酷地對待我們。
我踏出她的家門。隔天早上,她的屍體應該會被發現。
現在,我該逃向哪裡?
上次用了阿源,現在用了阿緯;接下來,該用什麼名字?我租得到房子嗎?那個地方有公司肯用我嗎?
這些問題都不是重點。重點是,我必須找到下一個棲身之處。
或是,葬身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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